保卫处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处长1人,办公室主任1人,干事4人,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定、落实学院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开展治安保卫基础工作建设;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防破坏、防失泄、防火灾、防诈骗、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督促整改治安隐患。
三、负责门卫、巡逻、守护、押运工作。
四、负责单位内部要害部位、公共场所、消防、交通、计算机信息网络、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五、负责组织物防、技防设施及其维护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进行把关;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调解内部治安纠纷。
七、预防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向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协助公安机关和单位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
八、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本单位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员。
九、领导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十、配合学生处,承担实施本院军训工作;执行其他治安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