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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清镇校区车辆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2   来源:   点击量:

关于规范清镇校区车辆管理的通知

 

院属党政群各部门:

为了加强清镇校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车辆有序停放,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打造和谐平安校园,积极配合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清镇校区车辆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学校师生(车辆)、外来人员(车辆)、交通车、公务车均由西侧门出入,学校正大门执行全天候24小时封闭式管理,不再开放。

二、对社会特种车辆119消防车、120救护车、110接警车等应急车辆,视情可从正大门或西侧门出入。

三、 交通车停放在敦行楼和践行楼之间平台停车场,学校公务车辆停放在悦知楼左侧停车场内,不得乱停乱放。

四、学校举办重大活动、临时活动的嘉宾车辆从学校正大门出入,车辆停放在悦知楼左侧停车场内。

五、日常来校来访人员(车辆),从学校西侧门登记出入,车辆停放在敦行楼楼地下负一、负二楼停车场内。

六、师生员工及服务网点、食堂、物业、保安人员驾驶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电瓶车)集中停放在敦行楼地下负一、负二楼停车场指定位置。

七、学生食堂(超市)等生活保障车辆,须在每天凌晨3点至9点进校送货,待货物卸完后,车辆及时离开,并按照规定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内。

八、学校施工(工程)车辆、保洁车辆,须按照学校指定的路线或施工通道出入;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1:55--12:15(学生放学时间段),校园内执行交通限行,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九、校园内所有交通道路及悦知楼、求知楼、践行楼、躬行楼、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周边等处,禁止停放任何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电瓶车)。

十、到校邮递车辆及配送办公用品、设备等物资的临时车辆,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入校办理相关事宜。

十一、校内教学设备、施工器材、办公设备、花草树木、废旧物品等所有一切物资外运出校门,涉及相关部门须有书面放行条(注明物品、数量、事由、经办人)、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人员(车辆)方可放行出校门。

十二、对不按照规定停放,不服从管理,乱停乱放的车辆,学校保卫处将执行上锁管理。

请各分院、各部门及时将本通知内容向师生员工传达,以便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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