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高校民警工作制度
一、实行定期接待师生制度。每周一至周五在警务室接待师生。因在派出所值班、集中学习,或因其他原因需变更时间的,须提前告知师生。
二、除参加派出所值班、学习或其他特殊情况外,驻高校民警应在学校开展工作。
三、深入学校、认真开展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服务工作,积极动员学校师生,整合高校治安资源,共同维护高校治安稳定。
四、落实高校议事会制度、巡访制度、回访制度、向师生报告工作制度,虚心听取师生对高校治安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师生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五、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为高校师生提供最便捷的服务,努力为师生排忧解难。
六、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定期不定期向派出所汇报请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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