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实训中心要求执行分院实训耗材采购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由任课教师根据专业教学、实训教学的需求,以专业中心为单位提交报告并描述该学期所完成的教学项目名称、专业名称、班级、人数,提供所需耗材清单及预算上报分院。
第二步:分院收到报告后,以工作联系单形式上报学院实训中心(并附专业中心提交资料),待实训中心审核通过并上报学院领导允准后回复分院。
第三步:分院收到允准回复后,通知专业中心按学院采购流程实施采购。具体见本篇附件。
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清镇校区) 邮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4705541 邮箱:gzky@163.com
版权所有: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黔ICP备120018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