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返校须知
一、学生返校时间
学院经过充分准备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决定于2020年5月28日错峰开学。
1、2018级返校时间
序号 |
时间 |
返校分院 |
返校年级 |
返校地点 |
1 |
2020年5月28日全天 |
化工分院 |
2018级 |
清镇校区 |
2 |
2020年5月28日全天 |
经管分院 |
2018级 |
观山湖校区 |
3 |
2020年5月29日全天 |
经管分院 |
2018级 |
观山湖校区 |
4 |
2020年5月29日全天 |
城建分院 |
2018级 |
清镇校区 |
5 |
2020年5月30日全天 |
机电分院 |
2018级 |
清镇校区 |
6 |
2020年5月30日全天 |
人文社科分院 |
2018级 |
观山湖校区 |
7 |
2020年5月31日全天 |
信息分院 |
2018级 |
清镇校区 |
8 |
2020年5月31日全天 |
化工学校(中专部) |
2018级、2019级 |
观山湖校区 |
2、2019级返校时间
2019级学生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二、返校条件
第一类:暂不返校
返校前14天出现过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辅导员特别单独告知暂不返校的。
第二类:暂缓返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返校前未完成连续14天上报健康信息的。
2.返校前14天从疫情防控重点省份返黔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径经过上述疫情防控重点省份的。
3.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有密切接触的。
4.返校前14天内接触过境外归国人员的。
5.其他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返校的。
第三类:正常返校
除前两类情况外,其余学生均可正常返校。
1.符合“正常返校”条件、并连续14天完成上报健康信息,且健康码为绿码的学生,可按学校相关通知返校。
2.接到通知的拟返校学生须返校报到前一天向辅导员(班主任)提交返校信息,包括预计到达学校时间、返程交通信息、联系方式等。
3.返校学生须继续上报每日疫情防控排查信息。
4.不符合正常返校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返校;暂缓返校的学生从即日起按照居住地要求隔离14天,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后,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返校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5.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返校的学生,需提前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履行请假手续,经学校同意的不计缺旷。
6.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学院通知、公告和相关管理规定的学生,将按照学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处理。隐瞒、谎报、漏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者,将受到学院纪律处分;因隐瞒、谎报、漏报等造成后果的,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返校前准备及途中须知
(一)学生应提前做好返校计划,严格按照学院确定的返校分院、时间返校,不得提前,也不得推后。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需提前向辅导员(班主任)报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下车后直接从站点自行换乘前往学院报到,不擅自安排其他行程。
(二)学生在返校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途中尽量不在公共餐馆就餐。随时注意手部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不用污染的手接触口、鼻、眼睛等部位。如个人配备存在困难,可提前联系辅导员(班主任)寻求帮助。
(三)因学生返校后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请带好住校期间所需的床上用品、衣物及其他必备生活用品;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的消毒用品(含酒精)、管制刀具及其他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四)学生在返校途中要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视病情及时就医,同时主动联系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妥善保存车船等票据信息,以备后用。
四、返校报到流程
(一)学生一律按照校门口的标识在入口处排队(严格按照一米间隔点排队)依序排队扫健康码、行程码,通过体温检测仪无异常方可进入校门并对行李进行消毒;体温无异常的学生领取健康包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核对身份信息;体温异常的学生在老师引导下进入临时观测点处理。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同学方可进入校园。
(二)乘坐私家车或出租车返校的学生,携带行李在指定区域下车,随行人员一律不要下车,车辆即停即走,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谢绝家长等亲朋好友陪同进校。
(三)返校当天,进入校园后,学生携带消毒后的行李直接到指定寝室楼下办理入住手续。途中不得擅自进入教学楼、体育场等其他区域。进入学生寝室需再次核对身份信息、进行体温检测。
(四)在排队进校、进寝以及路途中,严格听从老师安排,不得扎堆、聚集、疯闹。学生进入寝室后,需认真阅读安全入学须知和疫情防控知识手册,服从宿管老师安排。
五、返校后学生管理
(一)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学生一律不得私自外出(含周末),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学院批准。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所有学生须配合学院严格执行“晨午晚一日三检”制度,进出寝室、教学楼按照要求通过体温检测仪,如发现
体温异常的,配合校医、老师及宿管老师的安排隔离或就医。
(三)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学生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个人病情,一旦有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症状,包括咳嗽、咽痛、呼吸困难或腹泻等,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班主任),同时报告宿管老师。
(四)学生须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习场所、校园公共区域等场所的管理规定和行为规范,主动按照学院体温检测要求测温,按照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佩戴口罩,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实信息。
(五)疫情防控期间,学院暂停组织聚集性的校园活动。学生开展室外运动应选择人员较为稀少的空旷场地,如运动场、中心广场等。
六、学生宿舍管理
(一)凡返校学生必须入住学生宿舍,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私自租住、借住校外任何地方。
(二)住寝学生必须按照学院规定的宿舍区域进出口有序出入,按照标识路线行进,进出寝室、教学楼按照要求通过体温检测仪,并自觉佩戴口罩,自觉遵守门禁管理制度。
(三)学生严格服从值班老师、辅导员及宿管老师的查寝,住寝学生如无故缺寝旷寝或留宿他人,将按照学院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宿舍封闭式管理期间,各宿舍每日必须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注意穿衣保暖,减少因春寒导致感冒、发热等症状发生。宿舍与宿舍之间不得串门、不得组织聚会、不得在楼道中聚集、打闹。
(五)宿舍封闭式管理期间,宿管老师严格控制学生之间互访和校外人员来访。
七、学生教学管理
(一)按照教室固定,人数限定,座位固定的原则(小班每班学生不超过30人、大班每班不超过60人、阶梯教室不超过90人的标准)进行授课。原则上要求2周以后再进行人群密集的实践教学环节等教学活动。学生须严格听从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安排。
(二)师生在各教学楼的行进方向,须按标识规定路线行走。在教室和实训室,学生要对姓名入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课间休息尽量单独静养,不得三五成群聚集嘻闹。
(三)教学场所门窗随时打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学生咳嗽、打喷嚏时用手肘或纸巾遮住口鼻。若有不适,报告上课教师。
八、学生用餐管理
(一)就餐过程中,实行分时段、分区域、错时就餐,避免人员聚集。师生严格按照标识的路线新进、按照标识的就餐位落座。具体就餐时段、区域安排听从;辅导员安排。
(二)倡导学生自带餐具,打好饭后可带入寝室用餐;食堂准备方便饭盒,可用方便餐盒带入寝室用餐。
(三)到食堂就餐,须按要求排队就餐,间隔1米以上。就餐前后按规范程序洗手。有序排队取餐,不拥挤、不闲谈;就餐期间少说话,吃完饭立刻离开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