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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贵州省第十期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9-11-28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县安监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4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的规定,为配合全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中心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培训机构,拟对全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或再培训。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资格证书。为使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19年第十期期培训班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 :复训、换证:2019年12月13日—12月15日;考试:2019年12月15日。

培训对象: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换证:主要负责人;复训: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培训大纲进行培训,并按大纲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实行签到上课,如培训课时不足规定要求则取消考试资格。

培训地点: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培训单位:贵州省危险化学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注意事项:(以下资料缺一不可)

1、 参加培训人员蓝底纸质版照片二寸、一寸各1张(蓝底);

2、 参加初训、换证培训人员蓝底一寸电子版照片1张,不大于50kb,jpg格式(各单位统一传给卜老师:QQ:176227435);

3、 报名表1份,参训人员自行打印填写张贴照片(单位盖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个人签字、按手印);

4、 身份证复印件2张;

5、 毕业证书纸质复印件2张(管理人员必须是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中专学历必须是相关专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

6、 县级或社区医院的体检合格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体检指标必须包括:心电图、血压、四肢、五官);

7、 复训人员请带安全资格证书;

8、 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资格审查表汇总表发至QQ邮箱:176227435(过时则无法参加此次培训);

9、 培训协议一式三份;

10、 毕业证原件(复训人员不用上交)。

联系人:卜老师:18285513260 龙老师:15285017053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贵州省危险化学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