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系部学生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请假程序,促进我系学风建设,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不能上课、不能参加活动或须离开学校者,应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见效。
第二章 日常请假手续及相关规定
日常请假指学生在校期间的常规请假,包括涉及学生正常上课时间或需离校外出的情况。
第三条 请假类别
1.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病假。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公假。因参加班级、系部、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部门开具证明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第四条 请假手续
根据学院要求,此类请假必须在学习通APP的“大学工”系统中提交请假申请,经辅导员和系部领导审批通过后,方能请假。并提交纸质假条到系部办公室留存。
1.因病请假必须有医务室或医院证明,两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和辅导员批准,三天至七天的由系部批准,七天以上报请党委学生工作部批准。
2.因事请假,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能证明请假理由的材料,到系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两天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的由系部领导批准,一周以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批准。
3.因公请假,必须由活动主办单位开具盖有公章的公假条,写明事由、时间。
第五条 请假期满须及时到系办公室销假。销假须学生本人在纸质请假条上写明返校销假时间并签字。
第六条 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须持有关证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第七条 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课或参加活动者,须持有关证明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八条 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课者,按旷课处理。
第九条 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要协助科任老师认真做好本班学生日常考勤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第十条 每天22点前,各班班长和寝室长要认真核实本班在校学生归寝情况,如有学生夜不归宿的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和系部汇报。
第三章 活动请假手续及相关规定
活动请假指学生在校期间参与活动期间的请假,包括党团活动参与或需因事离校外出的情况。如学生活动请假时间已在常规请假的时间范围内,不需要重复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 请假类别
1.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规定时间参与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2.病假。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参与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3.公假。因参加其他单位开展的重大活动与我系活动时间冲突的,并经有关部门开具证明后提出的请假。
第十二条 此类请假需提前将请假条交到活动主办方或相关联系人,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须持有关证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三条 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与活动者,按缺旷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举行运动会、迎新晚会等大型活动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需报辅导员和系部领导审批同意,方可请假。
第十五条 学校军训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确属因病请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 如果连续多次请假,视其实际情况,由辅导员组织谈话。如确有弄虚作假现象,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在请假办理中,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存在无故缺旷和多次无故请假等现象,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处分决定。根据实际情节,严格按照《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 请假条规范填写
1.常规请假,学生需填写《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销假时请假条须交纸质版到系部办公室存底;
2.活动请假,学生只需填写《马克思主义教学系学生请假申请表》,请假条交纸质版到活动主办方或联系人处存底;
3.请假的时间需明确到课程的节数或分钟,否则按无效处理。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马克思主义教学系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下一条:马克思主义教学系直属党支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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