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9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2020年及以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对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请参照执行。
人事处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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