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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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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职称资格证书采集的通知

时间:2022-07-28 18:45:15  作者:  点击:

学院各系、部、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全省采集历史职称证书数据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16号)精神,彻底解决我省部分职称证书历史数据因缺失身份证号字段、照片数据无法实现网上查询,现开展历史职称资格证书采集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集对象: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建或授权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依法依规履行评审程序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我院高校和实验的初级,实行“以聘代评”,不在此次采集范围内)。

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水平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在本次采集范围内。

2.采集年度:2010年至2019年。

3.采集网址:贵州人才人事系统(http://rcrs.gzsrs.cn:8888/ips/)。登录账号为教师身份证号,密码为123@abc。教师进入系统后,应立刻更改密码,严禁使用他人账号。

4.采集范围:主要有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等。

5.个人申报流程:2022年7月20日至9月30日,申请人获得个人账号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子系统”-“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纸质证书电子化申请”,按照系统要求填选职称证书数据。完成后,上传佐证材料(证书扫描件、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任职资格评审意见表/“以考代评”表扫描件,三者必上传其一)、签署诚信承诺书后,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6.发证单位核对数据:2022年8月1日-10月30日,申请人完成职称证书数据后,相关数据将推送至发证单位核对。审核不通过的,发证单位将会说明理由,退回由申报人补充完善。

7.换发电子职称证书:2022年8月1日-11月10日,经发证单位审核提交的职称证书办证数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换发电子职称证书,申请人获得电子职称证书后原纸质证书作废。本次采集工作开展后,不再办理相应年度的遗失职称证书补办工作。

8.实行电子职称证书加注:为防止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在非本人授权情形下使用,从2022年6月起在贵州省所发的电子职称证书上加注使用场景和有效期信息,以保证持证人员权益。从持证人申请下载电子职称证书之日起进行电子职称证书加注,有效期限为90天,超过加注有效期后,需重新申请下载。

9.注意事项:

1)由于网上只有一条职称证书数据可查,如申请人持有多本职称证书数据,则最后上传的数据会覆盖之前的数据。因此,申请人只需要上传本人最高层级的职称证数据,或同级别中本人正在使用的职称证数据。

2)证书编号:按照证书据实填写,如证书遗失了,也未申请遗失补办。请按要求认真填选职称信息,在“证书编号”填“已遗忘”。

3)职称系列: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工程技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会计、经济等,根据自身实际选择。

4)职称名称:对应职称系列对应级别,据实选择。

5)评审专业名称:有专业名称的直接选择,如“评审专业名称”申请人所持职称证书上的名称不一致,则在该栏请选择“其他”,在“本地评审专业名称”栏填写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6)在填报信息时不可以使用简称,不管是工作单位,还是评审组织,都不能使用简称,必须使用全称,以免引起歧义。如申请人持有的纸质版职称证书中有“高评委”“评委会”等字样,本次采集工作中应录入为“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7)发证/评委会组建单位:应选择评委会的组建单位,不选择证书的发证单位。如送至教育厅评审的填写贵州省教育厅、学院组织评审的填写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8)评审组织:组织评审的委员会,按资格证上的评审组织内容填写,如xx评审委员会,请一定要填写全称。

9)评审类型:送至教育厅组织的评审为“社会化评审”,校内组织的评审为“自主评审”。

10)取得该职称时的工作单位:体现的是申请人申报该职称时的工作单位,是一个历史记录。故当申请职称时的工作单位和现在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填写申报该职称时的工作单位的全称。

11)上传要求:一是照片必须使用白底免冠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所有上传系统的照片,必须使用系统所带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二是上传的附件全部扫描为PDF格式,扫描分辨率在150-200DPI之间。所有上传的资料务必保证清晰,如不清晰,发证/评委会组建单位可以审核不通过。

12)提供虚假的证书数据或虚假的证明附件,一旦核实,省人社厅会将该申请人的信息记入“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同时会向社会公布失信人员信息。

采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及时与组织人事处罗兴联系。



                       人事处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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