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90409001 | ||
标 题 | 关于扶贫车费报销的相关事宜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19年04月9日 | ||
信件内容 | 蔡书记: 您好! 我是咱们学院2016年参与精准扶贫驻村工作人员之一,2018年已经结束了驻村工作。去驻村时负责领导说:“驻村结束后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然而,驻村结束至今已近一年时间,也按照负责人要求提供了相关票据,眼看近年关头,车费却仍是遥遥无期。尽管驻村工作没做出明显的成绩,但也是按照有关要求,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完成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在回来相关费用的报销上会出现这么多的波折。别人情况如何我不得而知,对我来讲,几千块的车费不是小数。 我在想驻村工作是公事,对驻村人员的基本生活关照就不该完全属于私事了。如果仅是个别事件还好说,一旦形成一种现象,无论是对工作还是对参与人员,应该不是一件好事情。本不愿打搅和占用书记繁忙的时间,但思来想去,还是鼓起勇气说了出来。如有得罪和冒犯之处,请领导谅解!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老师: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贵州脱贫攻坚战作出的贡献,同时,感谢你对学校党建扶贫工作的支持。 你来函来信所诉事实,由于情况不明,具体情况也无以而知。如果确实符合政策报销的,学校一定给予报销。如不符合报销政策的,将责成相关部门给予答复。你诉情况能否提供详细资料,或联系脱贫攻坚协调办公室,以便于进一步了解情况,解决你的困惑。 最后,感谢你对学校的信任和付出。 脱贫攻坚协调办公室联系人:孔德华,邮箱:1729411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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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书记 | ||
处理时间 | 2019年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