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禁毒办关于转发《省禁毒办转发国家禁毒办<关于组织开展新精神活性物质和兴奋剂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黔禁毒办转发[2021]95号)文件精神,清镇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局、市工信局等组成的禁毒委员会于2021年11月4日对我院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清镇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一级警长、检查组副组长刘勇带队,实训中心主任谯顺彬、化学工程系主任许祥静、副主任朱红以及相关药品管理员等迎接本次检查。
检查组一行在躬行楼1.5楼药品库房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库房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环境条件等进行了查看,详细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重点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库存及台账进行了查核。通过认真、全面的检查,检查组对我院易制毒化学品的规范化管理给予了高度的认可,同时要求我院继续做好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工作。
检查组对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