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提升素质、奋发成才,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函2019【509】)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评工作。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专科(高职)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本学年度的新生和班级)。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符合《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优良,文明行为良好,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在前10%;同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4.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1-4项条件。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3.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级、院级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整体良好,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全班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在该学年度,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
4.符合《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并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经班级评议,分院推荐,报学生处审核,学校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名额为每班学生总数的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为每班学生总数的1%,先进班集体为每班学生总数的0.4%。
(三)各分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被评为有文明寝室的班级、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获奖的班级,符合先进班集体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为先进班集体。
(五)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需在院级先进班集体的基础上,各分院推荐一个班级,将该班级的先进材料制作成PPT,由该班级辅导员于2019年9月20日13:00在新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公开展示并进行评分。从中推选评分最高的3个班级参评2019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
(六)推荐评优对象必须按规定经分院进行公示3—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工作要求
本次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涉及面较广,时间相对较紧,请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优工作。要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如果发现违规操作行为和不符合条件的推荐,将取消评优资格并在校园网上给予通报批评。
各分院要通过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五、评选时间:2019年8月26日—9月20日
六、评优推荐填表填写要求:评优审查表及汇总表只能通过学生处下发的电子表格填写,不能自行制作。(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6)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要求:所有材料于2019年9月20日前报学生处。
(二)推荐登记表和汇总表要求:登记表正面(附件2、3、4)按设置好的格式电脑填写,手工签字,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只交纸质版;汇总表(附件5)单面打印,一式一份,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按分院命名打包发送至QQ(743245520)即可,例:2019年经济管理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三)装盒要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院系公示(1份)、汇总表(1份)、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2份)、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2份)、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登记表与获奖证书复印件排放要与推荐登记表的顺序一致,同时在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上与“汇总表”相同的序号,用鱼尾夹按顺序夹好(不能用回形针或订书针装订)。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推荐表(2份)、先进班集体辅助材料(1份)。材料报送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推荐名额作废,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并报文字报告备案。
附件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
附件2 贵州省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附件3 贵州省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附件4 贵州省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附件5 贵州省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附件6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填表要求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