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基层就业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初审挂网公示期间接到电话反馈,两名毕业生已享受过学费减免,不符合基层就业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条件,经核实,情况属实,现取消该两名毕业生申报资格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8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取消申报资格原因 |
1 |
叶小雪 |
201907 |
市场营销 |
已享受过精准扶贫学费减免 |
2 |
张克彪 |
201807 |
工程测量与监理 |
已享受过精准扶贫学费减免 |
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学院学生处、纪检监察处反应。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