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7年8月31日经教育部2017年第32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使每位辅导员深入全面理解《规定》内容,现将做好《规定》学习宣传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学习形式:集中学习、自学
三、学习要求:
《规定》的修订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制度安排。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规定》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认真开展《规定》的学习和宣传,真正把握新理念、新内涵和新要求。全体辅导员要准确把握《规定》主要内容,把《规定》作为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行为准则,敬业爱生,潜心育人,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学习时间安排在2020年6月17日—6月3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7日—6月23日,下载相关文件,个人自学;
第二阶段:6月23日—6月30日,各系、部组织学习交流会,进一步交流学习成果。
各系、部做好《规定》学习记录,并于6月30日之前将本系、部《规定》宣传学习总结(新闻报道、图片)和优秀心得等发送至学生处备案(收件邮箱:65907059@qq.com,联系人:潘琴)。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
学生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