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和2019年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相关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特制定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 贵阳市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
学校情况简介: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普通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下设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多年来,学院秉承“修德砺能精工铸艺”的校训,紧贴产业发展需求,坚持立足贵州、面向全国,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政校企合作力度,积极与企业共建产教协同发展的双主体育人平台,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环境集团、贵州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处
第五条 监督机构: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察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参加全省高考补报名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四)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需参加2019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面试时出示省考试院艺术专业考试的成绩依据。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5月18日09∶00至5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和专业及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2019年6月1日09∶00至6月3日09∶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尚有缺额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计划补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1、领取准考证时间
考生于2019年5月24日9∶00至16∶00在我院清镇时光校区领取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准考证。
注:高中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请提交本人艺考联考成绩原件和复印件
2、考试(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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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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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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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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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 日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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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时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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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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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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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 日下午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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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时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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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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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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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 日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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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时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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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类考生及四类人员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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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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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6月1日09∶00至6月3日09∶00填报的考生考试时间详见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
(一)高中类考生
⒈对象:高中毕业生
⒉方式: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使用学校面试成绩,其中面试包括语言表达和形象礼仪。
3.成绩评定:高中类考生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50%)。
(二)中职类考生
⒈对象:中职毕业生
⒉方式: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综合考试由学校组织统考并评定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对其进行测试并评定成绩。
3.成绩评定:中职类考生考试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为技能测试,按报考专业类别分普通类和艺术类。
(三)四类人员考生
⒈对象: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⒉方式: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使用学校面试成绩,其中面试包括语言表达和形象礼仪。
3.成绩评定:四类考生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为面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1、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上旬。
2、按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四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类别排名,按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基准线,分数线上考生以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计划内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文化素质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②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3、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
学院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
第十四条 国家一等助学金:3500元/年
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
国家三等助学金:2500元/年
学院一等助学金:1500元/年
学院二等助学金:800元/年。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www.gzky.edu.cn
招生网站:
http://zhaosjiuy.gzky.edu.cn/index/zsxxw/wzsy.htm
咨询电话(传真):0851-84706856
0851-84706383 (传真)
招生邮箱:zs13052@qq.com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宁老师
监督电话:0851-8470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