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请有相应成果的教师按相应类型的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资料,及时联系科研处联系,于4月26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报送教育厅。
附件:省教育厅及教育部通知
科研处
2022年4月6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贵州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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